轉知教育部辦理「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凡於112年2月至7月或112年8月至112年1月,身份為指導教師、輔導教師、實習學生皆具備參賽資格,
一、參賽資料收件方式:
  (一)  收件期間:每年2月1日起至4月25日止
  (二)  收件方式:填寫Google表單(含檔案上傳)
  (三)  收件網址:https://forms.gle/hhC54dNwcLZiky5c6
  (四)  檔名格式:獎項名稱-姓名(範例:教育實習學生楷模獎-OOO)
三、本獎項參賽說明請詳閱本公告附件檔案。
四、近年獲獎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