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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辦理師資職前培育階段包含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教育特殊教育類科師資生及教育學程生之招生甄選、培育機制、課程規劃、學分審查及核發修畢證書相關事宜。
  2. 辦理中等學校加科登記申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專長專門課程申辦、學分抵免、審核、核發加註專長學分證明書各項業務。
  3. 辦理師資培育數量規劃報部、外加國民小學師資生名額申請報部及外加中等學校師資生名額申請報部等師資生名額申請報部相關事宜。
  4. 辦理本處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專兼任教師聘任、專任教師評鑑、教師行政服務、合聘教師。
  5. 辦理公費生培育與輔導計畫,培育幼兒園、特殊教育及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公費生。
  6. 申請與辦理教育部補助本校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試辦計畫、輔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