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凡於112年2月至7月或112年8月至112年1月,身份為指導教師、輔導教師、實習學生皆具備參賽資格, 其中個人參選已取消實習指導教師、 實習輔導教師需有3年指導及輔導經驗, 教育實習團體同心獎參選不限組成模式, 本校歷年參賽獲獎結果豐碩,歡迎各位師長、同學踴躍參賽!
一、參賽資料收件方式:
(一) 收件期間:每年2月1日起至4月25日止
(二) 收件方式:填寫Google表單(含檔案上傳)
(三) 收件網址:https://forms.gle/hhC54dNwcLZiky5c6
(四) 檔名格式:獎項名稱-姓名(範例:教育實習學生楷模獎-OOO)
三、本獎項參賽說明請詳閱本公告附件檔案。
四、近年獲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