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學年度第1學期半年教育實習學生注意事項
以下說明請各位實習學生互相轉知提醒同班同學。
- 已報名114年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者注意事項
- (大學部)本校大學部應屆畢業師資生,本年度畢業證書由本處向教務處申請影印,各位同學請務必確認是否已於114年7月10日(四)前符合應屆畢業資格(含修課成績及格、通過語言檢定等畢業門檻),以利本處函送相關資料予試務行政組檢核考試放榜名單。
- 研究所師資生:如須繳驗研究所碩博士學位證書,請依上述時程辦理。其餘本學期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及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者,請確認本學期修課成績及格,並已向師培處「課程組」提出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進修推廣部專班學員:將由推廣部提供畢業證書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電子檔。
- 如有因故無法於7月1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請務必以E-mail通知本處實輔組楊忠翰先生:intern@mail.ntcu.edu.tw,
以利後續相關作業及準備。
- 教育實習資格及相關文件繳交截止期限
- 105學年度起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並修習教育學程者(不含公費生及教專學程生),應於7月31日實習前至少通過並上傳一項學科知能評量(基礎級以上)、一項校內教學專長能力檢定通過證明,如未符合,請務必主動告知本處,俾憑辦理後續終止教育實習流程。
- 實習門檻證明文件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yFSkNJw7FWEM9Cgv9
- 研究所學生尚未繳交碩士畢業證書、休學證明或其他缺件需要轉換實習身分者,最遲需於7月31日前補交至本處或E-mail提供掃描檔,以免影響實習資格。
- 各位同學若有特殊狀況,請務必主動與本處承辦人楊先生聯絡,切勿等到接獲本處補件通知,才發現自己沒有達到門檻須辦理終止實習,進而影響教育實習及教師資格考試權益。聯絡專線:(04)2218-3237,電子信箱:intern@mail.ntcu.edu.tw。
- 114年教師資格考試放榜相關事宜預告
- 本考試訂於114年7月28日(一)放榜,放榜後請自行登入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成績,為以利日後參加其他考試或申請證書所需,各位同學請自行列印並妥善保存成績單。申請教育實習者,不需繳交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單至本處,本處將直接依據試務行政組提供之榜單檢核各位同學的實習資格。
- 放榜後成績未及格之申請實習學生注意事項:未及格者由本處統一函知實習機構、畢業系所指導教師及實習學生本人終止實習事宜,不需再提交終止教育實習申請表。
- 請主動與所屬分班指導教授及實習機構聯繫報到日期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半年教育實習分班名單業已公告於本處網站,轉知各系所及指導教授,並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發文字號:臺中大學師培字第1141060297號)函文至實習機構,請各位同學務必確認自己的實習起訖日期,於7月底前向實習機構確認8月份報到日期,並提早與指導教授聯繫,各位同學可至各系所查詢指導教授之E-mail,先以E-mail連絡後再交換其他通訊方式。
◎本處網站公告網址:
-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team2/Latest_news2/news.php?ID=0b2f57ca67d61fcb7c79ea4d6080acadb9e138af0d9eef52e1ce4e6cf8bd31a7&Sn=1506
- 報到後請於8月10日前上傳教育實習報到表(拍照或掃描檔案);因故須需延後繳交報到表者,請個別來信說明原因。
◎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sQCDTdfikQ9WpwnQA
- 繳納教育實習學分費及保險費
- 本校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非應屆畢業生:
- 繳費金額:學分費4000元及平安保險費210元;研究生帶論文實習者僅繳納4000元學分費,保險費於註冊在學時另行繳納。
- 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星期六)止。
- 繳費方式:請至學校網址:https://ecsb.ntcu.edu.tw/
- 畢業生請下拉身分別選擇【畢業生】,輸入個人學號、出生年月日(須含/標點符號)後便可進行下載。
- 各位同學登入後若查無繳費單(如休學生可能因時間落差而無法查詢),請截圖來信給師培處楊忠翰先生,將個別回傳繳費單PDF電子檔。
- 如欲變更實習身分,請務必於繳費前主動通知師培處楊先生。
- 報名今年(114)教師資格考試者,請於7月28日放榜後確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再進行繳費,以免因考試未及格須終止實習,而衍生額外的退費流程和手續費。
- 進修推廣部各班學員:
- 請依進修推廣部通知事項及說明(另由進修推廣部E-mail通知),進行半年教育實實學分費繳費。
- 報名今年教師資格考試,請於7月28日放榜後確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再進行繳費,以免因考試未及格須終止實習,而衍生額外的退費流程和手續費。
- 114年第一學期大五教育實習返校座談日期
- 依教育部教育實習辦法,本校每個月至少須舉辦一次實習學生返校座談,當日將安排導生座談、教育專業議題、增進教學實務能力等講座。
- 本學期第一次返校座談訂於114年9月5日(五)辦理,時程表及地點將於8月另行通知。其餘場次時間為:10月3日(五)、11月14日(五)、12月12日(五)、115年1月9日(五),敬請各位實習學生預先登記行程,保留此段時間。如有調整辦理日期或方式,將隨時E-mail通知並公告於本處網站上。
- 本處將於8月函文至各實習機構核予當日全天公假,返校座談當日如須請假,請提早依照教育實習輔導手冊附件三辦理請假手續,如多次無故缺席,本處將告知指導教授及輔導教師列入期末實習成績評量參考依據。
- 114年8月1日起始可登入「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確認個人資料
-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連結:https://eii.ncue.edu.tw/(以下簡稱平臺)
- 實習學生請於實習報到後,進入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點選首頁「登入」,連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申請帳號。
- 學生登入平臺後,請檢核實習機構、指導教授等個人基本資料,如有錯誤請盡速洽詢中教大師培處承辦人楊先生04-22183237,信箱:intern@mail.ntcu.edu.tw
-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與各位同學的實習成績評量息息相關,請各位同學務必確實完成登入流程,以免影響成績評量及各項證書之核發。
- 應屆畢業學生(不含進修廣部學員)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領取方式
- 已通過6月考試者:將於9月份(9/5)實習返校座談上發放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於1月份另行通知教師證申請事宜。
- 未通過6月考試者:由本處發函通知實習機構終止實習名單,並將於8月底前由本處課程與教學組張小姐通知領取事宜。
- 特教系學生或有修習另一類教育學程者:可於畢業後拿到歷年成績單時,利用每月返校座談,向特殊教育學系系辦申請另一類修畢教育學程學分證明書,以便日後申請另一類教師證。
- 實習期間終止教育實習流程
因故欲終止實習者,請填寫教育實習輔導手冊內的附件八、終止教育實習申請表,經實習機構、指導教授核章後,於終止教育實習五日內交回本校師培處;如有其他因素不確定是否會終止實習者,請主動告知本處,以免影響實習權益。
- 本處為利教育實習相關訊息加速傳遞,已成立「114年半年教育實習社群」:
- 請114學年度半年教育實習生參加:【本社群僅提供資訊發布,不提供個別問題諮詢服務】再請加入後將您的暱稱更改為:系所-姓名,方便識別同學身分。
- 請各位同學務必經常查看電子信箱,或主動至本處網站查詢最新消息,如有電話或信箱等資料變更,請隨時聯絡本處。
- 教育實習常見問題連結
- 半年教育實習教育實習常見問題: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QA/edupraQA/news.php?ID=bnRjdV90ZWNzJmVkdXByYVFB
-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申請教師證流程: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QA/certificate/news.php?ID=bnRjdV90ZWNzJmNlcnRpZmljYXRl
- 教育實習相關業務通訊錄暨常用連結
網站名稱 |
網址 |
連絡電話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
04-22183859 |
|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
04-7232105 #1155 #1159 |
|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
07-725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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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 |
04-7232105#1154 |
|
教師資格考試網站 |
02-27323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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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安中心 |
04-2218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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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諮商中心 |
04-22183177~3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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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習光碟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ItdLvx8nMzkeBtSX15txelMkObopWl1s?usp=drive_link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