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就業市場持續的衝擊及適逢畢業季來臨,
勞動部於111年6月15日推出「111年青年就業奬勵計畫」!
※線上申請:https://special.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22/youngTwn/page-01.html
※適用對象:
1.本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且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教育主管機關或就讀學校開立之畢業證明文件所載日期認定)青年。
2.29歲的認定標準,係指111年6月15日當日,青年未滿30歲者。
※申請資格:
青年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及依法投保就業保險,並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
1.111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2.110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14日間就業,且於111年6月15日(含)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3.青年於112年6月30日(含)前退役,退役後90日內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計畫內容:
1.青年受僱於同一雇主,穩定就業滿90天,發給就業奬勵 2萬元 ;持續穩定就業180天 ,再加發1萬元就業獎勵。
2.採先登錄,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後可送件申請獎勵金(滿180日直接由分署審核發給獎勵,青年免再申請)。
3.本計畫沒有限制從事的行職業別,但須為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另外,青年不得為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4.青年可以自行尋職就業或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尋職,如有相關就業協助需求,請洽本處23個服務據點(https://www.eso.taichung.gov.tw/834063/834069/834073/849438/post)。
5.青年於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起90日內可以透過下列方式申請就業奬勵:
(1)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
(2) 以自行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並建議於信封封面加註「申請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諮詢窗口
1.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2.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 分機2362~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