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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2年弱勢青年就業自立培植計畫」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2年5月30日中市社助字第1120077169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鼓勵弱勢青年資產累積自立脫貧,去年或今年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之25歲以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青年,只要穩定就業、開戶儲蓄及配合參與社會回饋,該局補助存款20%,最高可獲補助1萬2,000元。

三、該計畫辦理期間自112年7月起至12月止,為期6個月,申請時須符合以下每一條件:

(一)列冊臺中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二)25歲以下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以上之前一年度畢業或當年度應屆畢業生。

(三)已成功就業。

(四)有意願7月至12月全程配合穩定就業,並至任一金融機構開立零存整付帳戶,按月自就業薪資轉存至儲蓄帳戶新臺幣5,000元、7,500元或1萬元(擇一繳存金額,以不可變更為原則)。

(五)配合社會參與回饋機制(書寫500字內回饋小故事或參加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活動課程,至少須擇一)。

(六)未曾申請接受本案補助者。

四、本案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自112年6月6日上午9時起開放線上申請(名額有限,額滿截止),符合以上申請條件者可至「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申辦網(https://eservices.taichung.gov.tw/),搜尋關鍵字「青年就業自立培植」,點選「線上申辦」填寫資料,並上傳當年度或前一年度畢業證書影本、足以佐證已就業相關證明影本(如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

五、詳情請洽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官網(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860004/post)。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局社會救助科自立培植基地,電話:04-23766938江社工、04-23761772薛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