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半年教育實習學生注意事項
以下說明請各位實習學生互相轉知提醒同班同學。
**壹、114年第一學期半年教育實習返校座談日期
一、依教育部教育實習辦法,本校每個月至少須舉辦一次實習學生返校座談,當日將安排導生座談、教育專業議題、增進教學實務能力等講座。
二、本學期第二次返校座談訂於114年10月3日(五)辦理,時程表如下,請各位同學留意報到時間。其餘場次時間為:11月14日(五)、12月12日(五)、115年1月9日(五),敬請各位實習學生預先登記行程,保留此段時間。如有調整辦理日期或方式,將隨時E-mail通知並公告於本處網站上。
9:30-10:00 |
實習學生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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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00 |
求真樓1樓 K101音樂廳 K107演講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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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專題講座-教師專業倫理 |
教育學系陳延興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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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20 |
指導教授與實習學生各班座談2 |
各班導師 |
各班自訂 |
16:20- |
簽退 |
三、本處已於8月18日函文至各實習機構核予當日全天公假(公文號:臺中大學師培字第1141060445號),返校座談當日如須請假,請提早依照教育實習輔導手冊附件三辦理請假手續,如多次無故缺席,本處將告知指導教授及輔導教師,列入期末實習成績評量參考依據。
四、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上午為全體共同研習,請各班依下表前往研習場地,後續共同研習場地將再輪流安排,以確保同學權益。
求真樓音樂廳K101 |
求真樓演講廳K107 |
幼教1-11班、英語1-6班、科教1-3班 音樂1-7班、師培1-2班、美術4-5班 特教1-6班、區社1-3班、教專1-6班 體育1-2班、資統1-2班、台語1-7班 數位1-3班 |
教育1-12班 數教1-10班 語教1-7班 諮心1-8班 |
貳、半年教育實習增能研習
本學期預定辦理2場次半年教育實習增能研習,第1場次預定將於114年10月3日下午辦理,配合講師時間異動如下,再請報名同學留意,全程參與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報名同學準時參加。
114半年教育實習增能研習1時程表(114年10月3日)
14:00-15:30 |
數學教學演示實務技巧 |
清水國小陳維民老師 |
K401會議室 |
15:30-15:40 |
中場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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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7:10 |
國語教學演示實務技巧 |
大坑國小李秀美校長 |
※各位同學如有意觀摩他人之教學演示欲申請公假,相關流程說明如下:
- 各位同學如有意觀摩他人之教學演示欲申請公假,敬請取得輔導教師及指導教授同意後(每人以1場次為原則),以實習分班為單位推派一位代表,彙整填寫實習學生教學演示互相觀摩時程表。
- 為以利發文流程,申請表敬請於觀摩前至少七個工作天E-mail至本處楊忠翰先生信箱intern@mail.ntcu.edu.tw收,信件主旨範例:【申請教學觀摩公文】幼教1班,以利本處發文。
- 非重大或不可抗因素者,每班以申請一次為限,恕不受理個別申請;並請務必確認觀摩時程地點正確無誤,以免重複發送訂正公文,影響實習機構之觀感。
- 表單下載網址:教學演示互相觀摩
貳、教育實習獎助金發放說明
依據教育部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規定,得補助實習學生每月10,000元之教育實習獎助金,補助規定如下:
1.受補助者,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2.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並請主動告知本校。
3.中止實習者,應停止補助。但其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
4.參加國外教育實習計畫者已請領生活費者,執行期間不得重複受領實習獎助金。
※有關本學期教育實習學生每月10000元之實習獎助金,預計於每月底送件進行核撥該月獎助金,於下個月中旬前入帳,本學期8、9月款項配合教育部於9月19日通知撥款,已於9月26日完成核撥程序作業,預計10月上旬前入帳款項,請各位同學留意帳戶受款情形。
參、實習請假規定說明
實習期間之出勤時間及請假流程請遵循實習機構規範,請假日數依照本校教育實習實施要點第三十九點規定事假三日、病假七日、婚假十日、心理調適假三日,其他特殊情形比照教師法尊重實習學校校(園)長依據實際狀況考量所核定之給假日數彈性調整。
如需請假請依實習學校園所請假程序辦理並務必事先以電話向校(園長、教務主任報備,以免實習機構以曠職論處而影響實習成績之評量。
肆、半年教育實習期間打工兼差、教學活動(代課)申請流程
一、依據教育部規定,實習學生得於教育實習期間進行晚間及假日的課後打工,惟須經過實習機構輔導教師及本校實習指導教師同意,自114學年第一學期起申請統一改由實習平臺線上申請。
二、若來不及在打工或教學活動日前提出申請,請務必提前以E-mail或通訊軟體知會指導教授取得同意並留下相關文字訊息、截圖畫面以利佐證,後續再行補證申請程序。
伍、流感疫苗補助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一、補助說明:因部分縣市流感疫苗補助對象已包含實習學生,若實習機構已為實習學生造冊接種,實習學生可選擇與實習機構一同接種;其餘有意願接種流感疫苗之實習學生可自行至醫療院所接種自費流感疫苗,並檢具接種流感疫苗費用明細收據,填具本表向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申請全額補助。
二、注意事項:請檢附醫療院所開立之收據明細正本,規定如下,恕資訊不全則無法受理申請。
1.必須使用醫療院所專用收據明細格式,收費項目應註明注射流感疫苗。
2.於空白處備註本校統一編號:52009903,抬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三、申請期限:114年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可親送或紙本郵寄,配合教育部申請期程,逾期歉難受理,請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四、收件地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聯絡專線:04-22183237,E-mail:intern@mail.ntcu.edu.tw
五、疫苗補助費用將匯入實習學生獎助金同一帳戶,並請隨時留意師培處E-mail通知。
(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補助教育實習學生自費接種流感疫苗費用申請表)
陸、實習期間終止教育實習流程
因故欲終止實習者,請填寫教育實習輔導手冊內的附件六、終止教育實習申請表,經實習機構、指導教授核章後,於終止教育實習五日內交回本校師培處;如有其他因素不確定是否會終止實習者,請主動告知本處,以免影響實習權益。
柒、本處為利教育實習相關訊息加速傳遞,已成立「114-1中教大半年教育實習社群」:
一、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半年教育實習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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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同學務必經常查看電子信箱,或主動至本處網站查詢最新消息,如有電話或信箱等資料變更,請隨時聯絡本處。
捌、教育實習常見問題連結
一、半年教育實習教育實習常見問題:
二、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申請教師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