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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橋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稱康橋學校),針對教育實習之在學學生,於教育實習半年期間,提供教育實習津貼補助計畫。
  • 本計畫針對教育實習生,於教育實習半年期間(上學期每年度9月開始至隔年1月止,下學期每年度2月開始到7月止。),享有康橋學校提供5個月之教育實習津貼新台幣5,000元整,以及康橋各校區交通津貼。
  • 教育實習期滿至新學年開學前,如康橋學校認為學生表現優異且已確定取得教師證書者,可依學生意願續留該校區服務,該校區得以正式教師、代理代課老師或視教學業務需求聘任之。
  • 受領津貼之學生如未續留康橋學校者,無須償還已受領之全部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