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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半年教育實習學生注意事項

※本月份教育實習注意事項(重要)

  • 依教育部相關辦法規定,實習學生每月須出席師培大學之返校座談。本學期教育實習7月返校座談日期如下,各位實習學生可先行預留此日期,本處已於113年2月23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1131060083號函知實習機構,核予各位實習生當日公假返校。

日期

時間

主題

講師/主持人

地點

113/7/5

(星期五)

13:30-15:30

校友分享實習心得暨考試準備

自主學習

僅實習學生

線上

 

 

 

 

  • 有關本學期新制教育實習成績評量,實習學生實習任務、教學演示評量表之上傳截止期限為113年6月30日不變;實習平臺的設定期限為113年7月10日係利於同學若經輔導教師或指導教授建議後得以更新上傳檔案,並非最後繳交截止日,敬請各位同學務必準時於6月30日前上傳實習任務,以免影響教師評量流程。
  • 本校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機構輔導教師評量期限為113年7月10日實習機構覆核期限為113年7月15日,本處已發文函知教育實習機構,並另行通知指導教師進行線上評量。請各位實習學生務必留意截止期限,並自行留意成績評定狀態,如有問題,請主動聯絡或提醒實習機構輔導教師及指導教師完成評量最後整體表現評量須由實習機構(實習輔導小組承辦人)覆核後送出評定結果】。
  • 新制教育實習成績評量常見問題公告:(※請務必詳閱※)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QA/edupraQA/news.php?ID=bnRjdV90ZWNzJmVkdXByYVFB&Sn=246

 

※第一張合格教師證書申請流程預告(本學期正在實習且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適用)

  • (必讀)第一張合格證書申請注意事項(內含申請表下載網址)公告連結: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QA/certificate/news.php?ID=bnRjdV90ZWNzJmNlcnRpZmljYXRl&Sn=240

  • 自107年10月修法通過後,新版教師證書皆為A4橫式雙語證書,申請人需自行檢附申請書及相關附件送交師培大學,統一函送教育部核發證書,約需42個工作天時間,請耐心等候。
  • 本學期教育實習成績覆核期限為113年7月15日,為加速審查流程,各位同學得於113年7月16日至7月31日間預先送件申請(自8月1日開始辦理),以利本校預先審查作業。為符合先實習後考試之流程,教師證書申請表日期請統一填寫113年8月1日8月1日後才送件申請者請依實際送件日填寫日期。各位同學如有大學畢業證書、護照等文件更名或遺失需要換補發,請務必提早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 請各位同學務必詳閱申請注意事項及附件範例說明,閱讀後有任何問題請先來電洽詢,以免因誤繕缺漏反覆退件延宕時程,而影響個人權益。連絡電話:04-22183237(師培處教育實習與輔導組張琇雅小姐)

 

※114年度教育實習歷程檔案競賽預告

  • 本處預計於114年3月舉辦半年教育實習生實習檔案競賽,參加資格者為113年2月及8月實習生,請有意參加競賽之同學依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格式製作檔案,須包含1份PDF電子檔、1段10分鐘以內教學影片,俾憑辦理甄選事宜。競賽格式、相關資訊請參閱實習手冊附件十九
  • 得獎同學可獲1000至3000元不等之禮券獎金,校內競賽優勝者,將代表本校參加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獎金高達2萬元新台幣,歡迎踴躍參與。

 

  • 半年教育實習期間打工兼差、教學活動(代課)申請流程
  • 非白天時段或假日時段的打工兼差(實習機構以外的家教、補習班等),請填寫實習手冊附件四,經實習機構、指導教授同意並簽章後,於返校座談時交回師培處即可。
  • 若要接實習機構白天正課性質的臨時代課、課後照顧班、補救教學、監考等教學活動,請填寫實習手冊附件五,經實習機構、指導教授同意並簽章後,於返校座談當日交回師培處即可,並請遵守教育部規定之節(時)數限制。
  • 若返校座談當日才能拿申請書給指導教授簽名,請務必提前以Email或通訊軟體知會指導教授並取得同意。

 

※112學年度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計畫補助實習機構業務費

  • 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要點修正規定」,按輔導實習學生人數補助教育實習機構業務費,每輔導一位學生合計補助8,000元為上限,補助項目僅實習輔導教師指導費6,000元、辦理實習學生教學演示專家學者指導費2,000元,不得互相流用亦不得流用至其他項目。(※本校教育實習指導教授不得支領此項費用)
  • 本處已於113年3月18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1131060144號函,通知實習機構依公文說明申請此項經費。申請表件及範例下載網址: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down/123456/1234564/archive.php?ID=bnRjdV90ZWNzJjEyMzQ1NjQ=

路徑:半年教育實習/教育實習機構,下載word檔案。

  • 敬請實習機構於辦理完成教學演示後,並於113年7月15日前免備文掛號郵寄以下文件至本校辦理請款:
    • 補助教育實習機構業務費申請表
    • 統一收據(金額請依實支總額開立)
    • 原始支出憑證簿封面、清單
    • 原始支出憑證正本(含黏貼憑證用紙、輔導教師領據)

 

※有關本學期教育實習學生每月5000元之實習獎助金,預計於每月底送件進行核撥該月獎助金,於下個月中旬前入帳,每月將依時程進行核撥作業,請各位同學留意帳戶受款情形。

  • 如有因故請假超過10日者不得受領該月獎助金請務必主動告知本處以免影響實習權益。
  • 教育部補助規定如下:
  • 受補助者,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並請主動告知本校。
  • 中止實習者,應停止補助。但其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
  • 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 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得同時請領。
  • 參加國外教育實習計畫者已請領生活費者,執行期間不得重複受領實習獎助金。

 

※教育實習常見問題連結

  • 半年教育實習教育實習常見問題: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QA/edupraQA/news.php?ID=bnRjdV90ZWNzJmVkdXByYVFB

  •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申請教師證流程:

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QA/certificate/news.php?ID=bnRjdV90ZWNzJmNlcnRpZmljYX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