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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半年教育實習相關事項說明,請務必詳閱以下通知,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一、半年教育實習學分費及保險費
(一)身分別:大學部學生、研究所學生、非應屆畢業學生

1.繳費金額: 4209元(含4學分費4000元及保險費209元,帶論文實習者無需繳交實習保險費,另於註冊在學時繳納)

2.繳費期間:113年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六)前

報名今年教師資格考試者請於7月29日放榜確認通過教師資考試後再進行繳費,以免因考試未及格須終止實習,而衍生額外的退費行政流程和手續費。

3.繳費方式:請自行登入校園資訊系統下載查詢繳費單。

4.連結:https://ecsb.ntcu.edu.tw/,若因已經畢業而無法登入系統,請於系統首頁登入畫面,身分類別下拉選擇【畢業生】,輸入個人學號、出生年月日後便可進行下載。

各位同學登入後若查無繳費單(如休學生可能因時間落差而無法查詢)請截圖來信給師培處張琇雅小姐將個別回傳繳費單PDF電子檔

如欲變更實習身分,請務必於繳費前主動通知師培處張小姐。

繳費截圖.png
(二)身分別:進修推廣部各班學員:請依進修推廣部通知事項及說明(另由進修推廣部通知),進行半年教育實實學分費繳費。
 
二、113年度暫准報名教師資格考試【大學畢業證書】繳交方式(限大學部應屆畢業生)
  1. 今(113)年度已與教務處協調,會由師培處至教務處註冊組掃描【修課成績結算通過且符合畢業門檻之學生】之畢業證書影本,由師培處上傳並發函給教育部。
  2. 為以利師培處檢核各位同學的大學畢業證書,請各位同學配合以下說明事項:
  • 6/7(五)~6/25(二):期末考結束後,各位同學請務必自行追蹤成績結算及畢業門檻通過情形,如有成績不及格或門檻未通過等狀況,請主動聯繫授課教師、開課單位及畢業系所
  • 6/25(二)~7/10(三):師培處核對教務處提供之畢業證書資料,同時會繼續清查並連絡尚未符合畢業資格的大學部同學,這段時間如有看到2218開頭的來電或師培處張琇雅小姐的Email通知,請務必主動回信回電,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 7/15(一)中午12:00:師培處查驗畢業證書截止,未符合畢業資格者視同不符報名資格,為配合教育部規定,恕無法受理逾期補件。(特殊情況已回覆E-mail者另案處理)
  • 畢業離校及領證流程請依照教務處註冊組公告為主。【請同學於6/25(含)後再至註冊組領取紙本證書】
  • 進修推廣部學員之暫准報名相關文件,由進修推廣部統一提供給師培處。
  • 研究所同學若須繳交碩士學位畢業證書,請依以上述時間規定辦理。
再次叮嚀:各位同學未來都將為人師表,自己的畢業資格如有任何疑義,請務必主動積極掌握及確認。每年都會有少數幾位同學到截止期限前才發現自己未達其他畢業門檻無法畢業,因教育部規定需以學校為單位完成上傳及發文,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請各位同學看到師培處來電或信件務必主動回覆,謝謝大家。
 
三、113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傳國民小學修業要求證明文件截止(限105學年度起修習並實習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之非公費生)
  1. 依據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及本校教育實習實施要點規定辦理,105學年度起取得小教學程修習資格者,尚須具備以下條件,始得參加半年教育實習。
    • 學科知能評量檢測基礎級證書(1科)
    • 本校教學基本能力檢定通過證明(1項)
  2. 上傳網址: https://forms.gle/yFSkNJw7FWEM9Cgv9
  3. 未能於期限前提供上述文件者,視同未具備實習資格;如有特殊因素無法繳交或預計終止實習者,請務必主動聯繫本處
  4. 這兩項證書為教育實習門檻,不影響大學畢業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的核發和教師資格考試放榜,如未能於7/31實習前繳交,師培處將會依規終止您的半年教育實習,俟通過相關考試上傳證明後,再重新申請半年教育實習。
四、113年度半年教育實習職前講習會(6/20)及半年教育實習輔導手冊
請同學自行留存參考(本年度響應環保愛地球,不另提供紙本)。

(二)本年度半年教育實習職前講習會,訂於113年6月20日(星期四)辦理,請全體實習學生參加。當日上午原有教學實習課者,已另通知授課教師偕同學參加。
會議地點:求真樓K101音樂廳(現場)/同步開放K107演講廳線上直播:https://meet.google.com/zbx-uxzt-oxz 
(請以K101優先入座,如不敷使用,再至K107)
因故無法參加的同學,若同時修習教學實習課程者,如須請假請依授課教師規定辦理。
其他實習同學本活動不用另辦理請假程序,僅會留存簽到紀錄,
惟請自行參閱屆時公告的半年教育實習相關注意事項資料,並務必留意相關規定。
 
五、預告事項: 113年9月6日(星期五)半年教育實習第一次返校座談日期
  1. 依據教育部實習辦法規定,每個月至少辦理一次返校座談,配合本校行事曆,擬訂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辦理全體實習學生第一次集體返校座談,請各位同學預留當日時間。
  2. 其他場次如實習輔導手冊日期,將於8月發文至各實習機構核予各位同學公假;如有異動,將公告於本處網站並以E-mail通知。
六、實習學生清寒實習助學金申請已於5/31截止,如有遺漏申請,請儘速洽張小姐辦理(請於6/17前補送申請表)。
  1.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八月實習為五月底截止;二月實習為十二月底截止,親送師培處張小姐收。
  2. 審核結果:將於實習前公告於本處網站並以Email通知。
  3. 補助期程:每年二月至七月及八月至翌年一月參加教育實習者。
  4. 補助基準:參加教育實習者期間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元,至多支領六個月。
  5.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中止實習者停止補助,但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6. 申請表下載連結:https://tecs2020.ntcu.edu.tw/front/down/123456/1234564/archive.php?ID=bnRjdV90ZWNzJjEyMzQ1NjQ=
 
七、預告事項:實習學生獎助金(每月5000元)
  1. 教育部業於110年11月15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140862A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自111年1月1日起補助實習學生獎助金,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五千元,至多支領六個月。
  2.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中止實習者停止補助,但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3. 師培處預計於教師資格考試放榜後E-mail傳送Google表單網址,請各位同學提供學生本人之帳戶資料,預計於每月底送申請,隔月15日前撥款,請同學自行查帳。
八、補充說明:終止教育實習流程
因故欲終止實習者,請填寫教育實習輔導手冊內的「附件八、終止教育實習申請表」,經實習機構、指導教授核章後,於終止教育實習五日內交回本校師培處;如有其他因素不確定是否會終止實習者,請主動告知本處,以免影響實習權益。
 
九、本處為利教育實習相關訊息加速傳遞,已成立「113年半年教育實習社群」,
請113學年度半年教育實習生參加:https://line.me/ti/g2/N2hhFt8uxGDqXsIAOGk1d-tBfDhwhQcn_vgyYg?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m_campaign=de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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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同學務必經常查看電子信箱,或主動至本處網站查詢最新消息,如有電話或信箱等資料變更,請隨時聯絡本處,以上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再煩請不吝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