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年教師資格考試本校暫准報名考生相關文件檢核,
※大學部應屆畢業師資生:本學期正在修課且已暫准報名參加113年教師資格考試的同學,
為配合試務單位檢核,請最晚於7月10日前檢核是否已符合畢業資 格(含修課成績及格、通過語言檢定等畢業門檻),
以免影響教師資格考試放榜流程。
符合畢業資格者,
另請於6月25日(含)之後再至教務處註冊組(依註冊組公告時間)領取紙本畢業證書( 配合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繳驗相關文件作業,請勿提前領證)。
本處會於6月25日前至教務處掃描符合畢業資格之暫准報名考生之 畢業證書電子檔,以利繳交教師資格考試試務中心相關文件。
※研究所師資生:如須繳驗研究所碩士學位證書,請依上述時程辦理。其餘本學期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及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者,請確認本學期修課成績及格,並已向師培處「課程組」提出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進修推廣部幼教專班學員:將由推廣部提供畢業證書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電子檔。
如有因故無法於7月1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
請務必以E-mail通知本處實輔組張琇雅小姐:intern@mail.ntcu.edu.tw,
以利後續相關作業及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