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近日疫情嚴重影響,英檢考試延期或取消,影響申請人權益,現職國民小學英語教師以5年以上,或1-5年以上英語教學年資申請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者延長申請時間至110年12月31日,但需檢附原參加英語檢定考試延期或取消之證明文件,其餘申請人申請期限至 109學年度 (110年 7月 31日)止,敬請把握申請期限。
二、現職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節、年資達 1年以上未滿 5年者,得修習本校109學年度新核定課程表中「英語教學」類課程至少 6 學分,或「英語聽說教學」與「英語讀寫教學」6學分,並取得聽說讀寫B2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明後,申請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以上學分需於本校修習始能在本校申請。
三、「英語教學」類課程請參看檔案下載-課程與教學組-國民小學加註專長課程一覽表-109學年度起適用之版本課程。
四、請注意:至110年7月31日滿英語教學年資1年或5年者,敬請務必於110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英語教學年資證明請於110年8月5日前完成補件,但如有公告第一條狀況者請依據其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