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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安和國民中學

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

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9年9月11日府授人字第1090214850號函及「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僱用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立安和國民中學(臺中市西屯區天助街1號)。

六、簡章公告及報名表件:110113日(星期)起至110121日(星期)止,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ahjh.tc.edu.tw/大臺中人力資源網    (https://takejob.taichung.gov.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之「甄選介聘」公告https://www.tc.edu.tw/)。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體格合格,且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三)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畢業者。

 (四) 專長能力:

    1. 主動積極、開朗,具教學、研究、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2. 具熟練的Word Excel PowerPoint等文書編輯能力。

3. 具有良好之文字及口語簡報能力

4. 擅長網路社群經營。

5. 具活動規劃及教案撰寫能力。

6. 擅長攝影美術編輯或影音剪輯者尤佳

八、僱用期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731日止。(經考核服務期間服務成績優良,得於110學年度繼續聘用)。

(二)本案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暑補助辦理「國民中學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專款補助僱用,若於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案為定期契約,無未獲進用需給付資遣費,且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九、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核薪,以5280薪點僱,每月薪資新臺幣34,916元。

十、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中心之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規劃辦理學期中週末之職業試探與體驗課程並辦理寒暑假體驗營隊。

(三) 協助計畫撰寫、教案彙編成果報告等相關業務。

(四) 擔任體驗課程之教學助理並管理示範中心網站或網路社群。

(五) 其他本校及本計畫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工作時間:工作日原則上為週一至週五必要時得配合本中心運作,彈性調整上

   班時間於假日到勤,並擇日進行補休,惟補休假需由主管核可,始得生效。

十二報名方式:

()應徵者請備齊下列表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0年1月21日(星期)掛號郵寄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中市西屯區天助街1號,臺中市立安和國民中學人事室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職探中心約用人員」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一)

2.准考證(如附件

3.切結書(如附件

4.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5.簡歷自傳1(如附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甄選,名單於110年1月27日(星期)午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ahjh.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甄選介聘專區(http://www.tc.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04-23589779750人事室(如有甄選方式相關疑義請電洽輔導室74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