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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辦理。本處將於7月4日(五)下午2:30辦理線上說明會,歡迎師長參與。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zsq-oppu-xya
  • 教育部為培育師資生成為具國際視野之未來教師,並強化師資生國際素養,增進其文化理解、人文關懷、國際體驗及培養語言能力,鼓勵師資生至國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習新知及提升其至國外學校任教之意願、鼓勵實踐國際史懷哲關懷弱勢、專業服務之精神,以發揮教育大愛,並促進師資培育之大學與國外學校教育交流。
  • 補助類型:
  1. 國外教育見習計畫:學校選送師資生赴已開發國家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進行教育見習。
  2. 國外教育實習計畫:學校選送實習學生赴已開發國家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進行教育實習。
  3. 國際史懷哲計畫:學校選送師資生赴開發中國家學校進行關懷服務。
  • 申請條件:
  1. 國外教育見習計畫或國際史懷哲計畫:應薦派具下列經驗至少一項之教師一人擔任計畫主持人,並推薦師資生至少五人參與。
    (1)曾被聘為教育實習指導教師至少六個月。
    (2)具教材教法或教學實習授課經驗。
    (3)具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國內外史懷哲服務之計畫執行經驗。
  2. 國外教育實習計畫:
    (1)應依本部境外教育實習指導原則修訂學校教育實習實施規定並報本部。
    (2)
    每年四至六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境外實習機構審定,並應自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境外學校教育實習專區公告名單選擇教育實習機構。
    (3)應薦派具至少一年教育實習指導經驗之教師一人擔任計畫主持人,並推薦實習學生至少二人參與。
  3. 計畫由協同主持人擔任陪同教師者,應依其申請之補助類型具備前述第一目或第二目之三所定資格。
  4. 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應具備與其申請計畫相符之師資類科教學經驗。
  • 重要期程:

114年7月4日,辦理校內徵件線上說明會。

114年7月25日前,請計畫主持人向師培處瓊雯送件(請先繳交計畫基本資料表1-2頁)。

114年7月28日,由師培處填報計畫申請資料,以遵守利益迴避規定。

114年8月4日前,計畫主持人提供計劃書以便進行校內評選。

114年8月8日,通知各計畫主持人校內評選結果。

114年8月20日,請各計畫主持人繳交修正後之計畫書(若需屏東大學專案辦公室代為檢核,請於8/20前完成)。

114年9月1日前,師培處完成函報及寄送至專案辦公室。

 

相關檔案:

114年徵件說明會資料(手冊、簡報、申請表件、試算表、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