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有關公費生於分發服務期間育嬰留停是否列入義務服務年資,教育部回復如下:

因育嬰或應徵服兵役之留職停薪視為連續服務(惟不計入服務年資),並溯及適用公布後尚在契約期間之公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