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半年全時教育實習申請流程(113.09.12更新)
- 申請資格:
- 大學部:本學期可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於取得大學畢業證書者。
- 研究所:本學期可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滿四學期)且修畢所上畢業應修學分者。
- 本校畢業師資生、進修推廣部學士後學分班學員。
- 申請時間:2月實習於第一學期開學後至11月30日截止;8月實習於第二學期開學後至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候。
- 申請流程:
- 查詢實習機構是否位列「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意願彙整合格名單(網站連結),若顯示不符要件、無意願或沒有在名單上,則不可前往簽約實習。
- 查詢實習機構是否與本校簽定合作實習契約(下載網址),若未簽定則須至本處領取校對校「實習合作契約書」正本,併同流程三一同攜往簽約。
- 自行列印 教育實習同意書 ,與實習機構約定時間面談簽約,並依各身分別,於期限前繳交以下資料至師培處。(若實習機構要求需要「推薦函」請自行下載列印後(下載網址)至師培處加蓋本處戳章)
※注意事項:教育實習同意書請務必填寫實習機構代碼(查詢網址),漏填將以退件處理。
身分別:本校大學部大四應屆畢業生(含大五以上延畢生)
※因8月實習人數較多,同意書正本和1吋彩色脫帽照,師培學系由實習股長統一收齊於3月31日前繳交;非師培學系學程生、大五延修生於4月30日前自行繳交。 |
身分別:本校碩博士班在校生(含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幼教專班學員、畢業校友
※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非本校師資生有意跨校實習者,除上述應繳文件外,須另外請原師培大學發函至本校,俾憑辦理後續行政流程。(函文範本) |
- ★國民小學師資生修業要求填報:網址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半年教育實習暨教師資格考試行事曆
實習期間:2月實習自2月1日至7月31日止;8月實習自8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止。
申請2月實習 |
申請8月實習 |
重要記事 |
9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 |
公告半年教育實習申請流程於本處網站。 |
- |
10月20日前 |
(大學部)召開第一次師培學系大四實習股長會議。 |
- |
11月10日前 |
(大學部)大四實習股長繳回各班「個人基本資料校對表」。 |
- |
12月10日前 |
(大學部)大四實習股長繳回「未與本校簽約實習機構統計表」。 |
- |
12月31日前 |
公告教師資格考試寒假衝刺班報名資訊。 |
- |
1月底-2月初 |
辦理教師資格考試寒假衝刺班。 |
- |
3月31日前 |
師培學系大四實習股長繳回各班實習同意書第一聯、1吋照片1張,延畢生、非師培學系學程生請於4月30日前個別繳交。 |
- |
3月31日前 |
(研究生)填寫暫准報名教師資格考試調查表、申請修畢證書。 教育部公告教師資格考試簡章,學生須自行完成報名流程。 |
- |
4月20日前 |
(大學部)召開第二次師培學系大四實習股長會議。 |
11月30日 |
4月30日前 |
研究生、畢業校友、幼教專班個別申請教育實習受理截止。 |
- |
6月15日(日) |
114年教師資格考試(暫定),預計7月底前放榜。 |
1月20日前 |
6月20日前 |
公告大五實習分班及指導教授名單,辦理應屆畢業生職前講習、統一發放實習輔導手冊;通知實習學分費繳費方式。(2月實習無辦理職前講習,本處會寄送實習輔導手冊電子檔) |
1月31日前 |
7月31日前 |
教育實習資格審核補件期限 ※如有未報名教師資格考試、未達到教育實習門檻、無法取得大學畢業證書須終止實習等狀況,請主動告知本處,切勿等到本處查核通知後才發現自己未符合資格,而影響實習權益。 |
1月31日前 |
7月31日前 |
請同學主動與實習機構確認2月/8月報到日期,並與實習指導教授保持聯絡、提早討論教育實習計畫撰寫事宜。 |
2月10日前 |
8月10日前 |
實習學生至實習機構報到並繳回報到表。 |
2月28日前 |
8月31日前 |
實習學分費及保險費繳費截止。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資格預審流程
- 法規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 簡章公告:教師資格考試簡章約於考試前兩個月公告(約每年4月),請符合報名資格者自行下載報名,報名網站:https://tqa.rcpet.edu.tw。通過本考試只是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及格證明,需再完成半年教育實習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
- 第二學期可修畢教育學程者如欲報名教師資格考試,配合以下流程檢核暫准報名資格:
Step1. 填報暫准報名資格調查表單→填報網址 ★截止期限:114年3月31日(一)12:00
Step2.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不須填寫申請表,由本處配合校內畢業學分審查流程統一審核製發。參加半年教育實習者,統一於初次返校座談發放。 |
|
★第一批:113第1學期已修畢教育學程者(含延修生) ★收件期間:第2學期開學起至114/3/31(一)截止 註:此批學生非暫准報名身分,但因研究生及延修生修課進度不一,故在此提醒已修畢的同學請務必注意申請期限,以免影響教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 |
★第二批:113第2學期可修畢且正在修習教育學程 ★收件期間:114/5/13(二)至114/5/29(四) |
|
以上兩批都必須填寫「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表繳交至本處課程與教學組收。(下載網址) |
|
(含幼教專班、閩南語、雙語等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
由進修推廣部統一審核製發。 107年2月1日前修畢學分未完成半年教育實習者,如欲換發新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請逕洽本校進修推廣部各班別承辦人申辦。(04-22183258)。 |
Step3.檢核應屆畢業資格 ★截止期限:114年7月10日(星期四)12時00分前
1.大四應屆畢業生、大五延畢生務必儘速辦理離校手續,以利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檢核 |
第二學期期末考結束後,請務必主動確認自己本學期的成績結算情形,於7月10日前確認自己符合所有畢業門檻,以利師培處向教務處申請大學畢業證書影本供檢核使用。如有暑修或規劃出國者,請務必自行確認離校流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補件。 |
2.研究所學程生未申請參加8月實習者,務必填寫暫准報名畢業應修學分檢核表 (下載網址) 如預計申請8月實習則免附本項 |
期末考結束後,請務必主動確認自己本學期的成績結算情形。填寫檢核表連同附件會辦就讀系所承辦人員審核是否「修畢碩士/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學分)」,於7月10日前將檢核表正本及歷年成績單繳交至師培處。 |
- 本處將據以檢核暫准報名資格並回報試務中心,上述流程及文件逾期繳交者不予受理,暫准報名實屬無效,考試不予錄取,本校將另行函知試務單位及報考人。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申請教育實習常見問題
1 |
Q:可以暫緩實習嗎?最晚什麼時候要申請實習?學分會保留到什麼時候? |
A:可以。但因教育部有可能會改變採計學分年限,請盡早完成半年實習以利取得合格教師證。 |
|
2 |
Q:半年教育實習要繳學分費嗎?實習期間有其他補助嗎? |
A:(1)教育實習者依教育部規定需繳四學分費,每學分一千元,共四千元;另加半年團體保險費約200元,將於實習開始前另行通知繳費事宜。 (2)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依教育部規定可申請清寒實習助學金,本處將於實習開始前於本處網站公告申請期程。 (3)108年起教育部放寬規定,考量實習學生經濟狀況,可於實習期間擔任課後照顧班、臨時代課,詳細規定請至本處網站/右側選單/Q&A/大五教育實習查詢。 |
|
3 |
Q:我是大學部學生,教育實習要大學畢業證書才能申請,但我有畢業門檻/語言檢定還沒通過,最晚什麼時候要取得畢業證書才不會終止實習? |
A:申請實習後請自行留意實習門檻、畢業門檻通過日期及本校畢業離校流程最晚期限,若有可能無法在實習開始前取得大學畢業證書,請主動告知本處辦理終止實習。2月實習最晚繳交日為1月31日,8月實習最晚繳交日為7月15日。 |
|
4 |
Q:如列於全國教育實習平臺中,但尚未與本校簽約,可以去實習嗎? |
A:可以。但至學校辦理實習簽約時需攜帶合作契約書,大學部學生請在「未與本校簽約實習機構所需契約書統計表」,填寫姓名、實習學校、個人聯絡電話等資料,並請實習股長統一彙整後交回本處統計數量;非大學部請至本處親領合作契約書。 |
|
5 |
Q:如果有列於本校大五實習簽約名單中,但未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適合實習學校名單內,可以去實習嗎? |
A:不可以。教育部會定期發函請實習機構於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填報資料,並由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審核,若平臺查詢結果顯示為無/不符合,則不能至該校實習。 |
|
6 |
Q:如果我有報考研究所,不確定會不會錄取(或是考上了但還沒確認要不要先去念),那我可以先申請實習嗎? |
A:依往例建議先申請實習,避免研究所未錄取或打算先考教師證,又超過教育實習申請期限,導致兩頭空。 |
|
7 |
Q:6月教師資格考試何時開放報名? |
A:依照教育部相關法規,最晚將於4月分公告報名簡章,報名方式依往例是由考生個人自行登錄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系統報名、繳交報名費及郵寄相關表件。請各位同學務必提早確認自己的教育學程學分是否可以於6月畢業前修完。 |
|
8 |
Q:請問偏鄉代理年資抵免教育實習的流程為何? |
A: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去偏鄉學校代理的年資才可抵免半年教育實習。 詳情本處網站公告:網址連結。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聯絡資訊暨常用連結
姓名 |
|
電話 |
|
教育實習與輔導組高敬堯組長 |
kaojy@mail.ntcu.edu.tw |
(04)2218-1008 |
|
教育實習與輔導組高敬堯組長 (半年實習、第一張教師證) |
intern@mail.ntcu.edu.tw |
(04)2218-3237 |
|
教育實習與輔導組簡瓊雯小姐 (加註輔導、另一類科教師證) |
(04)2218-1035/(04)2218-3219 |
||
|
網站名稱 |
網址 |
連絡電話 |
|
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
https://tecs2020.ntcu.edu.tw/index.php |
04-22183859 |
|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
https://eii.ncue.edu.tw/ |
04-723-2105 #1155 #1159 |
|
教師資格考試網站 (考試簡章、報名專區) |
02-2366-1253 |
|
|
歷年教檢教甄考古題下載專區 |
https://tecs2020.ntcu.edu.tw/app/news.php?Sn=22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