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111學年度研究生教育學程甄選」筆試補考考生名單及考試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考試對象:
申請本校「111學年度研究生教育學程甄選」筆試補考之考生(已取得考生補考編號者),合計2人。
二、考試時間:
112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至3:30。
補考考生請於下午1:50前至考試教室報到。
三、考試地點:
本校求真樓5樓K504教室,補考考生名單如附件1。
四、筆試考試科目:
(一)「教師意向測驗」(含教育理念撰寫40%、國語文基本能力30%、數學基本能力30%)。
(二)筆試參考題型、數學及國語基本能力定義與範圍可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下載,路徑:檔案下載/課程與教學組/教育學程甄選參考題型。
五、注意事項:
(一)考試當天請攜帶學生證及原子筆(藍色或黑色)應試。
(二)開始考試20分鐘後不得入場(即下午2:20以後不得入場);已入場應試者40分鐘內不得離場(即下午2:40以後方可交卷離場)。
(三)手機及其他電子通訊器材一律關機,否則以作弊論。
(四)試場不提供時鐘等計時器,請自行準備手錶,但手錶不得為智慧型裝置。
六、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注意事項
(一)配合防疫措施,考生考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應試過程若須查核身分時,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查驗。
(二)進入試場前,請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如經量測體溫發燒之考生,須至求真樓備用試場應試。
(三)筆試補考僅辦理一次,申請筆試補考者若仍受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於112年1月16日(星期一)參加筆試補考,可申請報名費退費。申請退費請填寫「退費申請表」(附件2)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1月31日(星期二)下午5:30前,E-mail至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張小姐(e-mail:bess@mail.ntcu.edu.tw ,電話04-22183233)。師培處收件後將於2日內回信(不含假日),若未收到回信,請務必於112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5:30前來電確認,逾期未提出申請,視同放棄補考退費。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張小姐(電話04-22183233,e-mail:bess@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