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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半年教育實習預告事項,請務必詳閱以下通知,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一) 111年6月16日(四)9:00-12:00應屆畢業教育實習學生職前講習改採線上研習辦理
  1. 本處訂於111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00分至12時辦理應屆畢業教育實習學生職前講習,因應Covid-19疫情調整為線上研習,研習網址、線上簽到表及相關資料電子檔,將另行公告於本處網站,並於6月初以E-mail通知全體實習學生。
  2. 當天將會說明半年教育實習注意事項,並邀請畢業學長姐分享半年實習心得,週四上午原有「國民小學教學實習」課程者,將另行通知授課教師於此時段偕同出席指導,請各位同學務必準時出席。
  3. 非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大四應屆畢業生者,當天該時段如有其他課務或因故無法出席,請自行詳閱簡報資料。如有問題,請務必主動聯繫師培處。
 
(二)原訂於職前講習發放半年教育實習輔導手冊,領取方式調整如下:
  1. 大四師培學系應屆畢業生:因人數較多,故統一由實習股長於6/9(四)起自6/16(四)前至師培處領回班上所有同學之實習輔導手冊協助轉發。
  2. 非師培學系之學程生、在校研究生、畢業校友或進修推廣部學員:自6/9(四)起,可於本校週一至週五白天上班時間至本校師培處親領(可委託他人代領);不便親領需郵寄者,請於6/16(四)前填寫Google表單(郵資由師培處負擔)俾利師培處統計數量完成郵寄流程。
  3. 郵寄實習手冊表單:https://forms.gle/XKYvdxAJ56s2Pmr1A
 
(三)111年度暫准報名教師資格考試【大學畢業證書】繳交方式異動(限大學部應屆畢業生)
  1. 今(111)年度經與教務處協調,教務處會統一提供【修課成績結算通過且符合畢業門檻之學生】之畢業證書影本予師培處上傳並發函給教育部,各位同學不須上傳Google表單。
  2. 為以利師培處檢核各位同學的大學畢業證書,請各位同學配合以下說明事項:
  • 6/20(一)~7/8(五):期末考結束後,各位同學請務必自行追蹤成績結算及畢業門檻通過情形,如有成績不及格或門檻未通過等狀況,請主動聯繫授課教師、開課單位及畢業系所
  • 7/11(一)~7/14(四):師培處核對教務處提供之畢業證書資料,同時會繼續清查並連絡尚未符合畢業資格的大學部同學,這段時間如有看到2218開頭的來電或師培處白小姐的Email通知,請務必主動回信回電,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 7/15(五)中午12:00:師培處查驗畢業證書截止,未符合畢業資格者視同不符報名資格,為配合教育部規定,恕無法受理逾期補件。
  • 畢業離校流程請依照教務處註冊組實際公告訊息為主。
 
再次叮嚀:各位同學未來都將為人師表,自己的畢業資格如有任何疑義,請務必主動積極掌握及確認。每年都會有少數幾位同學到截止期限前才發現自己未達其他畢業門檻無法畢業,因教育部規定需以學校為單位完成上傳及發文,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請各位同學看到師培處來電或信件務必主動回覆,謝謝大家。
 

(四) 111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傳國民小學修業要求證明文件截止(限105學年度起修習並實習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之非公費生)
  1. 依據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及本校教育實習實施要點規定辦理,105學年度起取得小教學程修習資格者,尚須具備以下條件,始得參加半年教育實習。
    • 學科知能評量檢測基礎級證書(1科)
    • 本校教學基本能力檢定通過證明(1項)
  2. 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YquTFmPkHDKzAT2Y7
  3. 未能於期限前提供上述文件者,視同未具備實習資格;如有特殊因素無法繳交或預計終止實習者,請務必主動聯繫本處。
  4. 這兩項證書為教育實習門檻,不影響大學畢業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的核發和教師資格考試放榜,如未能於8/1實習前繳交,師培處將會依規終止您的半年教育實習,俟通過相關考試上傳證明後,再重新申請半年教育實習。
 
(五) 預告事項: 111年9月5日(星期一)大五實習第一次返校座談日期
  1. 依據教育部實習辦法規定,每個月至少辦理一次返校座談,配合本校行事曆,擬訂於111年9月5日(星期一)辦理全體實習學生第一次集體返校座談,請各位同學預留當日時間。
  2. 其他場次日期確定後,將於8月發文至各實習機構核予各位同學公假;如有異動,將公告於本處網站並以E-mail通知。
  3. 因應Covid-19疫情,返校座談辦理方式如有異動,請依師培處公告為準。

(六) 預告事項:實習學生清寒實習助學金申請至5/31截止
  1.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八月實習為五月底截止;二月實習為十二月底截止,親送師培處白小姐收。
  2. 審核結果:將於實習前公告於本處網站並以Email通知。
  3. 補助期程:每年二月至七月及八月至翌年一月參加教育實習者。
  4. 補助基準:參加教育實習者期間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元,至多支領六個月。
  5.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中止實習者停止補助,但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6. 申請表下載連結:
(七) 預告事項:實習學生獎助金(每月5000元)
  1. 教育部業於110年11月15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140862A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自111年1月1日起補助實習學生獎助金,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五千元,至多支領六個月。
  2.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中止實習者停止補助,但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3. 師培處預計於教師資格考試放榜後E-mail傳送Google表單網址,請各位同學提供學生本人之帳戶資料,預計於每月25日至隔月10日前撥款,請同學自行查帳。
 
 
(八) 補充說明:終止教育實習流程
 
  同學繳交實習同意書後,若選擇就讀研究所、因故延畢或不實習確定終止或暫緩實習者,最遲於繳費期限前決定並主動聯繫本處,以免影響實習權益。終止教育實習流程如下:
  • 請至本處領取自己的教育實習同意書正本。
  • 前往實習機構請校長或教務主任在同意書核章註記同意終止實習。
  • 完成後將教育實習同意書交回本處。
 
  本處已簽請各系所安排指導教授,預計於5月底前函文至實習機構通知實習學生名單,並E-mail通知實習分班名單、教育實習注意事項及實習學學分費繳費須知。
 
  請各位同學務必經常查看電子信箱,或主動至本處網站查詢最新消息,如有電話或信箱等資料變更,請隨時聯絡本處,以上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再煩請不吝告知欣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