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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轉入本校轉學生申請修習本校教育學程相關規定,請下載並詳閱附件「114學年度轉學生申請修習教育學程簡章」。

 

一、申請參加轉學生師資生甄選:

(一)具申請資格者:114學年度轉入本校幼兒教育學系二年級

(二)申請日期:自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114年8月14日(星期四)止

 

二、申請將原就讀學校「師資生」或「學程生」資格移轉至本校: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前,郵寄申請資料至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辦理。並請原就讀學校於114年8月29日(星期五)前,發函至本校同意移轉師資生(學程生)資格。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課程與教學組 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183233、E-mail:bess@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