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說明請各位實習學生互相轉知提醒同班同學。
壹、請主動與所屬分班指導教授及實習機構聯繫報到日期
一、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之半年教育實習已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發文字號:臺中大學師培字第1131060783號)函文至實習機構,請各位同學務必確認自己的實習起訖日期,並向實習機構確認2月分報到日期,提早與指導教授聯繫,各位同學可至各系所查詢指導教授之E-mail,先以E-mail聯絡後再交換其他通訊方式。
二、報到後請於2月10日前上傳教育實習報到表(拍照或掃描檔案)(如教育實習手冊附件一);因故須需延後繳交報到表者,請個別來信說明原因。
◎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sQCDTdfikQ9WpwnQA
貳、繳納教育實習學分費及保險費
一、本校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非應屆畢業生:
(一)繳費金額:學分費4000元及平安保險費209元;研究生帶論文實習者僅繳納4000元學分費,保險費於註冊在學時另行繳納。
(二)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星期五)止。
(三)繳費方式:請至學校網址:https://ecsb.ntcu.edu.tw/
(四)畢業生請下拉身分別選擇【畢業生】,輸入個人學號、出生年月日(須含/標點符號)後便可進行下載。
(五)各位同學登入後若查無繳費單(如休學生可能因時間落差而無法查詢),請截圖來信給師培處楊忠翰先生,將個別回傳繳費單PDF電子檔。
(六)如欲變更實習身分,請務必於繳費前主動通知師培處楊先生。
二、進修推廣部各班學員:
請依進修推廣部通知事項及說明(另由進修推廣部E-mail通知),進行半年教育實實學分費繳費。
參、114年2月1日起始可登入「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確認個人資料
一、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連結:https://eii.ncue.edu.tw/(以下簡稱平臺)
二、實習學生請於實習報到後,進入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點選首頁「登入」,連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申請帳號。
三、學生登入平臺後,請檢核實習機構、指導教授等個人基本資料,如有錯誤請盡速洽詢中教大師培處承辦人楊先生04-22183237,信箱:intern@mail.ntcu.edu.tw
四、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與各位同學的實習成績評量息息相關,請各位同學務必確實完成登入流程,以免影響成績評量及各項證書之核發。
肆、請於2月20日(星期四)前填寫教育實習獎助金申請表
一、依據教育部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規定,得補助實習學生每月5000元之教育實習獎助金,請各位同學填寫Google表單提供學生個人之銀行帳戶並上傳存簿封面,以利本處核對匯款資料。
二、填報表單:https://forms.gle/vtM7metCd6nifSAE8
三、填報期限:114年2月20日(星期四)截止。
四、補助情形和撥款時間依教育部預算經費審核結果為主,請各位同學耐心等候,並隨時留意師培處E-mail通知。補助規定如下:
1.受補助者,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2.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並請主動告知本校。
3.中止實習者,應停止補助。但其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
4.參加國外教育實習計畫者已請領生活費者,執行期間不得重複受領實習獎助金。
伍、請於2月20日(星期四)前填寫實習輔導教師聘書申請表
一、本處將製作實習機構輔導教師聘書,請各位同學報到後,向實習機構確認輔導教師名單後填報Google表單,聘書核發原則上以實際操作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進行教育實習成績評量之教師為主,每位實習學生申請數量限1位實習機構機關首長、1位教育實習輔導小組承辦人及3位輔導教師。
二、填報網址:https://forms.gle/XFeYHaW36WG1MPeu9
三、填報期限:114年2月20日(星期四)前。
四、輔導教師聘書統一以實習分班為單位由各班指導教授點收,俾利訪視實習學校時轉發。逾期填報表單者,將於隔月返校座談前印製,屆時依同學所填之領取方式轉發。
陸、請於實習機構開學前撰寫教育實習計畫(如教育實習手冊附件二)
實習學生應於實習機構開學前撰寫實習計畫,紙本送交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指導教授批閱,若無法在開學前給指導教授批閱,應先傳送電子檔給指導教授過目後,等返校座談再拿給指導教授簽名,並於6月30日前上傳掃描電子檔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實習檔案任務項目。正本自留,不須交回本校。
柒、113年第二學期半年教育實習返校座談日期
一、依教育部教育實習辦法,本校每個月至少須舉辦一次實習學生返校座談,當日將安排導生座談、教育專業議題、增進教學實務能力等講座。
二、本學期第一次返校座談訂於114年3月7日(五)辦理,時程表如下。其餘場次時間為:4月11日(五)、5月2日(五)、6月6日(五)、7月4日(五),敬請各位實習學生預先登記行程,保留此段時間。如有調整辦理日期或方式,將隨時E-mail通知並公告於本處網站上。
13:30-14:00 |
實習學生簽到 |
||
14:00-15:00 |
專題講座-教師專業倫理 |
教育系林佳慧教授 |
求真樓6樓 K606教室 |
15:00-16:00 |
教育實習暨成績評量宣導事項 |
諮心系羅明華副教授 |
|
16:00-17:00 |
指導教授與實習學生各班座談1 |
各班導師 |
2月底通知 |
三、本處將於2月函文至各實習機構核予當日全天公假,返校座談當日如須請假,請提早依照教育實習輔導手冊附件三辦理請假手續,如多次無故缺席,本處將告知指導教授及輔導教師,列入期末實習成績評量參考依據。
四、各班座談地點將於2月底另行通知,當天將請各班教授轉發實習學生證等資料,請各位同學務必與指導教授保持聯繫。
捌、半年教育實習期間打工兼差、教學活動(代課)申請流程
一、依據教育部規定,實習學生得於教育實習期間進行晚間及假日的課後打工【附件四】及實習機構內有支薪之教學活動【附件五】(含臨時代課、課後輔導、學習扶助、社團活動、監考等),惟須經過實習機構輔導教師及本校實習指導教師同意並填具申請書,正本簽核送交本處備查,並請遵守申請表說明教育部規定之節(時)數上限。
二、若來不及在打工或教學活動日前請指導教授簽核申請書,請務必提前以E-mail或通訊軟體知會指導教授取得同意並留下相關文字訊息、截圖畫面以利佐證,返校座談拿給指導教授簽名後,再將申請書交回師培處。
玖、實習期間終止教育實習流程
因故欲終止實習者,請填寫教育實習輔導手冊內的附件八、終止教育實習申請表,經實習機構、指導教授核章後,於終止教育實習五日內交回本校師培處;如有其他因素不確定是否會終止實習者,請主動告知本處,以免影響實習權益。
拾、本處為利教育實習相關訊息加速傳遞,已成立「113-2中教大半年教育實習社群」:
一、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半年教育實習生參加:
再請加入後將您的暱稱更改為:系所-姓名,方便識別同學身分。
二、請同學務必經常查看電子信箱,或主動至本處網站查詢最新消息,如有電話或信箱等資料變更,請隨時聯絡本處。
拾壹、教育實習常見問題連結
一、半年教育實習教育實習常見問題:
二、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申請教師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