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轉入本校轉學生申請修習本校教育學程相關規定,請下載並詳閱附件「113學年度轉學生申請修習教育學程簡章」。
一、申請參加轉學生師資生甄選:
(一)具申請資格者:113學年度轉入本校幼兒教育學系二年級、特殊教育學系二年級。
(二)申請日期:自113年8月5日(星期一)至113年8月15日(星期四)止。
二、申請將原就讀學校「師資生」或「學程生」資格移轉至本校: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113年8月20日(星期二)前,郵寄申請資料至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辦理。並請原就讀學校於113年8月30日(星期五)前,發函至本校同意移轉師資生(學程生)資格。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課程與教學組 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183233、E-mail:bess@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