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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年第一期申請第二張教師證(包括另一類科、加註專長教師證書、次專長證書)期限至112年4月26日止。
  2. 特別注意:請介聘、考教甄、代理等需求的同學/老師,有特定期限前要拿出教師證者,務必注意申請期程,提出申請至拿到教師證書請大致估算2個月左右。
  3. 本年度考教甄者,請注意各縣市教師證切結日期。
  4. 為爭取時間,即日起學分已修習完畢之同學,可先至本處張雅綺小姐(04-22183233)申請另一類師資類科(國小、幼兒園、國小特教身障&資優、學前特教)之學分證明書;或該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自然/輔導/英語/資訊/閩南語),待第一張教師證領取後,即可持學分證明書申請加註專長或另一類科教師證。
  5. 大學/研究所在學期間有修習註記雙語次專長完畢的同學,註記次專長與首張教師證將併同辦理(請注意本處白欣慧老師寄送之首張教師證書申請說明)。
  6. 進修推廣部專班學員,註記次專長以第二張教師證書形式辦理。
  7. 本年度第二張教師證書申請將從112年6月26日開始第二期收件。
  8. 另一類科、加註專長、註記次專長教師證申請表,請至本處網站「檔案下載」-「教育實習與輔導組」-「申請首張及另一類教師證書」/「國小加註專長教師證書申請」/「註記次專長」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