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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增加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授課教師具備實地教學經驗,促進教育理論與實務之結合,提升師資培育品質,落實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

二、申請人資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課程之教師

三、實施程序:

(一)因應臨床教學實施要點修訂,若有意願申請之教師,請於11348日(星期一)下班前送至師培處。

(二)經遴薦之臨床教學教師應自行尋找合作之臨床教學學校,就任教之學習領域或學科、節數、時間及教學單元等項目,取得該校之同意,並提出臨床教學計畫。

四、其他實施要項:

(一)臨床教學之教師應確實擔任教學工作,不得請他人代理課程。

(二)臨床教學教師應配合夥伴學校和班級活動程序,不得任意更動或集中教學。

(三)擔任臨床教學教師,參與臨床教學一節按一小時計算,課程安排一學期以至少授課六小時為原則,由師培處按其職稱造冊核發鐘點費。

(四)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不足時,如參與臨床教學工作,臨床教學時數滿十八小時可抵計本校每週基本時數一小時,至多抵計二小時,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授課時數及支給超支鐘點費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五)擔任臨床教學期間,應遵守本處與夥伴學校之各項規定。違反上述規定者經夥伴學校向本處提出異議後,經審核通過,得終止臨床教學。

五、經費補助:

每件通過案之經費補助原則依申請人提出,並由臨床教學計畫諮詢委員會開會核定。

六、凡符合徵件資格者,自即日起受理,請以電子郵件將上述資料寄給本校師培處曾助理(電子信箱: alicetseng@mail.ntcu.edu.tw)並於信件主旨欄註明:【申請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臨床教學實踐】

七、申請者經審查後,審查結果將於本校師培處網站公佈並個別通知審查結果。

八、聯絡人及電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培處曾小姐,(04)2218-3236

九、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臨床教學實踐相關表格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