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108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校學生通過甄選取得修習國民小學或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資格後,得於大學階段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後畢業。
三、 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作業參加對象:
(一) 本校大學部學生,符合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8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處分」資格者,可提出申請。
(二) 各學系師資生若欲修習第二類教育學程(例如特教系或幼教系師資生要參加小教學程甄選、教育系師資生要參加幼教學程甄選),除需符合前兩項資格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尚需達全班前20%。
(三) 原住民身份之學生另需檢附戶籍謄本。
四、 通過甄選者修習教育學程課程者繳交學分費如下:
(一)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50學分(52學時),全部教育學程學分費合計52,000元。
(二) 幼兒園教育學程:52學分(60學時),全部教育學程學分費合計60,000元。
五、 申請表收件作業:
(一)收件期限:109年4月13日至109年5月1日(星期五)止,送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求真樓K610(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注意事項:申請表、繳費收據(250元)及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三者同時繳交。
*「簡章」及「申請表」請至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繳費收據」請至行政大樓一樓走廊或圖書館內投幣機,點選「教育學程甄選報名費」選項繳交報名費250元,並印出收據。
六、 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 109年5月14日星期四晚上6:10至7:40。請攜帶學生證及藍、黑色原子筆應試。
(二) 考場:109年5月11日公告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頁。
檢附「108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簡章」、「108學年度大學部學生報名教育學程甄選申請表」各乙份,如附件一、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