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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師資生轉系相關規定

    • Q. 本校師資生轉系相關規定
    • A.

      一、原語文教育學系、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臺灣語文學系、英語學系、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體育學系、美術學系、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音樂學系、數學教育學系、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及幼兒教育學系13個師資培育學系師資生,如轉系進入其他學系,因師資生名額屬於原系,故轉出此13個師資培育學系者視同放棄師資生資格


      二、轉入教育學系學生:

      • 一升二年級:尚須通過師資生甄選,方能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免繳學分費。
      • 二升三年級:尚須通過學程生甄選,方能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程生資格,需繳交學分費。

       

      三、轉入幼兒教育學系學生:

      • 一升二年級:尚須通過師資生甄選,方能取得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免繳學分費。
      • 二升三年級:尚須通過學程生甄選,方能取得幼兒園師資類科學程生資格,需繳交學分費。

       

      四、轉入特殊教育學系學生:

      • 一升二年級:尚須通過師資生甄選,方能取得特殊教育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免繳學分費。
      • 二升三年級:無法取得師資生或學程生資格。

       

      ※師資生、學程生資格相關問題,若有疑問請洽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 04-2218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