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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111學年度研究生教育學程甄選」考生名單及初審筆試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考試時間:

112年1月4日(星期三)晚上6:10至7:40

考生請於晚上6:00前指定考試教室報到,按照編訂之座位表位置入座。

二、考試地點:

本校求真樓6樓K602、K603、K604教室。

三、考試對象:

申請參加「111學年度研究生教育學程甄選」之考生。

考生名冊及考場教室座位一覽表如【附件1】、考場座位表如【附件2】。

四、筆試考試科目:

(一)初審筆試「教師意向測驗」,滿分100分(含教育理念撰寫40%、國語文基本能力30%、數學基本能力30%)。

(二)甄選參考題型、數學及國語基本能力定義與範圍可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下載,路徑:檔案下載/課程與教學組/教育學程甄選參考題型。

五、注意事項:

(一)考試當天請攜帶學生證原子筆(藍色或黑色)應試。

(二)開始考試20分鐘後不得入場(即晚上6:30以後不得入場)已入場應試者40分鐘內不得離場(即晚上6:50以後方可交卷離場)。

(三)手機及其他電子通訊器材一律關機,否則以作弊論。

(四)試場不提供時鐘等計時器,請自行準備手錶,但手錶不得為智慧型裝置。

(五)考生名單上之考生資料及報考教程種類如有誤植,敬請於112年1月3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聯繫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承辦人:04-22183233張小姐)。

六、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注意事項

(一)配合防疫措施,考生考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應試過程若須查核身分時,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查驗。

(二)進入試場前,請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如經量測體溫發燒之考生,須至求真樓6樓隔離試場應試。

(三)112年1月4日(星期三)筆試當天為COVID-19確診未解除隔離、COVID-19快篩結果陽性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須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相關規定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式修正),不得參加112年1月4日(星期三)筆試,但可提出補考申請

(四)筆試補考申請說明:

1、適用對象為112年1月4日(星期三)筆試當天COVID-19確診未解除隔離、COVID-19快篩結果陽性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須居家隔離者(適用對象之規定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

2、補考申請期限自112年1月3日(星期二)至112年1月7日(星期六)下午5:30截止,申請者請e-mail「補考申請書」如【附件3】及相關證明文件至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張小姐 (e-mail:bess@mail.ntcu.edu.tw,電話04-22183233)。收件後將於112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回信,若未收到回信,請務必於1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5:30前來電確認,逾期未提出申請,視同放棄補考。

3、筆試補考日期為112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至3:30

4112年1月12日(星期四)下午5:30前公告補考名單及考試地點於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首頁「公告訊息」。

5、筆試補考僅辦理一次,申請筆試補考者若仍受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於112年1月16日(星期一)參加筆試補考,得於112年1月31日(星期二)下午5:30前e-mail提供證明文件申請報名費退費,逾期未提出申請,視同放棄退費。

七、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

 (一)師資生潛能測驗不列入本甄選教師意向測驗之分數,但為幫助學生增進對教師生涯的自我了解,請報名者於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至112年1月31日(星期二)間至網址https://taa.ntnu.edu.tw/ISJSHome/ISJSHome.aspx,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

(二)師資生潛能測驗包括教師情境判斷測驗(報考國民小學教育學程者請進行小教測驗,報考幼兒園教育學程者請進行幼教測驗)、教師工作價值觀測驗教師人格測驗,三種測驗皆須完成。

(三)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將於111年12月28日(三)前將施測帳號及密碼,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者。(將寄發至報名者校園資訊系統「個人基本資料」中的電子郵件信箱,請務必確認該電子郵件信箱可以收信。)

八、其他:

(一)本甄選「進入複審名單」將於112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5:30前公告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首頁「公告訊息」,申請甄選學生自行上網查詢,不再另函通知。

(二) 進入複審名單之考生請於112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參加「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說明會」,說明會地點將於公告進入複審名單時一併公告。

(三)本甄選「錄取名單」將於112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5:30前公告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首頁「公告訊息」,申請甄選學生自行上網查詢,不再另函通知。

(四)錄取學生應於1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20至指定教室參加錄取生報到說明會及完成報到程序,報到地點將於公告錄取名單時一併公告。因特殊情形無法參加者,須事先提交證明文件,並至遲於112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5:30前至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完成報到程序,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九、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張小姐(電話04-22183233,e-mail:bess@mail.ntcu.edu.tw )